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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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学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同推进学校“大思政”育人体系的规划与构建;

3.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负责思政课程体系工匠职业基本素养课程体系的研究、规划与建设;

4.负责学校思政理论课工匠职业基本素养师资队伍的规划、建设与专业发展;

5.负责学校思政理论课工匠职业基本素养课课程建设、课程教学及教学改革,参与学校“课程思政”的规划、研究、指导与评估;

6.负责红色资源利用的规划、开发、使用与维护;

7.负责思政课、工匠职业基本素养课实践教学基地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

8.负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党的创新理论的研究、阐释与宣讲;

9.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

10.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门基层工会工作;

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2.负责本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教育及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