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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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块化教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05 浏览次数:1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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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大力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实效,决定从2012级起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块化教学改革。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目的任务

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块化教学改革,是强化课堂时间教学的重要方式。要推动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促进学生提升主动学习、自助探究、实践创新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同学“生活”能力,“生”既是做人的能力,“活”既是做事的能力。

二、教学组织和内容安排

(一)教学组织

根据学生需要,在教学过程中,专任教师集体备课,依据教材和教学体系,设置模块内容,任课教师在设置模块后,再反复论证,请校外同行和校内学生从直观上指出问题,并进行修改定稿。

(二)教学内容

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优势,改革创新教学手段,运用案例教学、情境教学、问题意识、角色扮演等教学模式,积极推行启发式教学,调动学生学习兴趣。结合课程特点和教学内容,设置理论和实践模块。学以致用,促进内化达到“学做行”。实现知识、能力和素质三大教学目标。改变传统的考试方式,注重对学生学习的过程考核。

       具体安排见附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块化教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三、效果认定

(一)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对比以往教学过程对比分析改革效果和影响因素。

(二)对学生考核。采取理论与实践模块结合考核,考核成绩评定过程考核采用百分制,系统总评保存为五级制。其中平时成绩占10%,过程考核占90%。其中过程考核主要考核调研报告,上课有效发言、PPT汇报、手抄报等。要求认真严谨,符合规范。

四、组织实施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负责制定模块化教学改革试点的总体实施方案,知道任课教师开展教学改革活动,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改革情况进行评价。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为模块化教学改革的具体组织者,负责对总体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和落实,及时对教师反馈意见进行总结。

附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块化教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

201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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